扬中市计划生育局职能配置
一、 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地方法规,并对基层进行指导
(二) 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实行综合治理。
(三) 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市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四) 组织市计划生育科研工作,开展计划生育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五) 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治理,检查、指导市计划生育指导站、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监督计生药具的管理和供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六) 负责组织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七) 负责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拨款工作;检查指导各地计划生育经费和计划外生育费的管理使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
(八) 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 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组织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检查研究和综合分析,为局领导提供依据;负责局机关内外的服务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基建和保卫等机关行政管理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手续;负责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编制市计划生育事业预、决算;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并发展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审核全市计划生育药具计划的执行情况。
(二) 政策法规科
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开展全民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培训;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范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的管理。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依法管理;负责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及执法问题的调查研究;参与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措施,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全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流动人口、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和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三) 业务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人口计划,对镇(区)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指导各镇(区)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搞好人口计划管理;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规划、指导、检查计划生育指导站、服务站(室)的工作;指导和检查基层"两个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拟订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配合卫生部门拟定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规划;负责计划生育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计生药具的管理和供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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